正己修身,作光作盐——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学习体会
山东神学院教务长
近期,山东省基督教两会部署开展的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,在全省基督教界掀起了一场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约束的清风。作为山东神学院的一名教师,我深知自己不仅是神学思想的研究者,更是新时代宗教后备人才的培育者。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、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等宗教政策法规,以及《关于崇俭戒奢、正信正行的倡议》,我深受触动,也对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这十二个字有了更深的理解。
一、学法规:筑牢法治根基,做依法办教的明白人 “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。”《圣经》教导我们“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”(林前14:40)。作为新时代的基督徒,首先是国家公民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既是本分,也是信仰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。 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,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等宗教政策法规不是束缚,而是保障宗教信仰自由、维护宗教和谐稳定的“护身符”。作为神学院教师,肩负着培养基督教后备人才的重任。在课堂上,我们不仅要教授基督教专业知识,更要加强法治教育,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国法与教规的关系,树立“国法大于教规”的意识。只有从神学教育抓起,让新时代的神学生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、自觉遵守者、坚定捍卫者,基督教才能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教,持续健康传承。 二、守戒律:持守纯正信仰,做正信正行的践行者 戒律是基督徒信仰生活的准则。从旧约的“十诫”到新约中关于“尽心、尽性、尽意爱主你的神”和“爱人如己”的总纲,再到保罗书信中关于圣洁生活的教导,都提醒我们要“脱去旧人,穿上新人”(弗4:22-24)。 《关于崇俭戒奢、正信正行的倡议》提出的“七不”要求,与圣经教训高度契合。“不谋不义之财”对应“贪财是万恶之根”;“不定制穿戴高档名贵服饰”对应“只要有衣有食,就当知足”;“不迷恋女色”对应“远避淫行”的诫命。作为神学院教师,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在学生的注视之中。我们当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,在生活上俭朴自律,在操守上纯洁清正,把守戒律的要求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用生命见证信仰,为学生树立可效法的榜样。 三、重修为:提升综合素养,做基督教中国化的推动者 “重修为”不仅是灵性的进深,更是神学造诣、文化素养、道德品格的综合提升。基督教信仰在中国扎根、生长,必须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,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。 神学院是推进基督教中国化的重要阵地。作为教师,我深感责任重大:一方面要在宗教造诣上不断进深,正确阐释圣经和教规教义;另一方面要带领学生深入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助力推进中国化的神学教育。同时,积极引导学生关注国情、省情、教情,培养既有深厚信仰根基、又有丰富文化素养的新时代宗教人才。唯有内外兼修,才能让基督教信仰表达具有中国气质,不断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。 四、树形象:彰显美好见证,做荣神益人的奉献者 “树形象”是教育活动成果的最终体现。耶稣说:“你们是世上的光……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,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”(太5:14-16)。教会的形象不是靠宣传包装出来的,而是通过教职人员的廉洁自守、教会的规范管理、信徒的美好见证自然树立起来的。 此次教育活动聚焦“学、查、改”,对照“九个是否”进行深入检视。作为神学院教师,要带头查摆问题,在言行举止上端庄得体,在教务管理中规范有序,在服务社会中积极作为。在教学中积极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品格,坚定奉献心志,努力成长为“政治上靠得住、宗教上有造诣、品德上能服众、关键时起作用”的合格教牧人员。 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四者环环相扣、层层递进。学法规是基础,守戒律是底线,重修为是核心,树形象是目标。作为一名神学教育工作者,我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,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自觉行动,时刻正己修身,践行“作光作盐、荣神益人”责任使命,为培养更多新时代宗教后备人才,系统推进基督教中国化走深走实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