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首页
    • 新闻资讯
      • 本会动态
      • 实时关注
      • 专委会事工
    • 机构概况
      • 三自简介
      • 协会简介
      • 人员组成
      • 规章制度
      • 各专委会
    • 院校事工
      • 院校资讯
      • 学生园地
      • 招生专栏
    • 礼敬神学
      • 理论研究
      • 礼敬神学讲坛
    • 宗教法规
      • 规章制度
      • 学守重树
    • 山东教会
      • 各地堂点
      • 各地教会
    • 书刊园地
      • 新书推荐
      • 读书乐园
首页 > 宗教法规 > 规章制度

新修订《宗教事务条例》释义

作者:小编 来源:网络 更新时间:2018-02-01 点击数:

第一条:


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,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,规范宗教事务管理,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,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,制定本条例。


本条是关于本条例的立法目的、立法依据的规定。

本条例的立法目的主要有四个:一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,二是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,三是规范宗教事务管理,四是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。

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:“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。”第三十六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。任何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,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。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。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、损害公民身体健康、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。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。”第五十一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,不得损害国家的、社会的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。”第八十九条规定:“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:(一)根据宪法和法律,规定行政措施,制定行政法规,发布决定和命令……”以上是制定本条例的宪法依据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等法律也是本条例的立法依据。此外,与本条例有衔接内容的行政法规还有: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《出版管理条例》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》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等。


加入收藏
上一篇:没有了
下一篇:宗 教 事 务 条 例(新修)
返回列表

随便看看

  • 中国基督教教堂主要教职人员任职办法(试行)
  •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
  • 中国基督教场所团契活动管理办法
  • 新修订《宗教事务条例》释义
  • 宗教事务条例
  • 出版管理条例(节选)
  • 全国宗教工作会议
  • 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
  •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
  •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《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》的通知

好文推荐

潍坊市基督教两会举办本届第二期经典中国化

潍坊市基督教两会举办本届第二期经典中国化

山东省基督教两会教职人员认定实施细则

山东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章程

山东省基督教协会章程

  • 备案号:鲁ICP备2022029717号  
  •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:鲁(2025)0000066
  • 举报电话:0531-82062675
山东省基督教两会
微信公众号^_^